(德育量化等级评定办法)
一、为了推进学校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无缝对接,更好地落实企业化管理措施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虚拟工资构成:
实得工资=基础工资1000元±考核工资
三、虚拟工资管理细则:
1、行为习惯考核
(1)、学生在校园内大声喧哗、起哄、讲脏话、粗话,扣10元。
(2)、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扣20元。
(3)、在校园内不佩戴校牌扣10元。
(4)、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扣10元。
(5)、住校生寝室内务检查不合格扣5元。
(6)、在墙壁上蹬踏、刻画、涂写或在桌椅上刻画、涂写扣10元。
(7)、恶意破坏公物扣20元。
(8)、男、女生有勾肩搭背、搂抱等不得体行为扣30元。
2、纪律意识考核
(1)、学生吸烟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(2)、学生参与赌博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(3)、参与打架情节轻微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(3)、不穿校服或不按规定穿着的扣10元。
(4)、在校园内使用移动电话,没收并扣20元,期末家长到校领取。
(5)、早点名迟到扣5元,缺席扣10元。
(6)、未按要求参加课间操扣10元。
(7)、未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扣10元。
(8)、未按要求参加职业指导大课扣10元。
(9)、未按要求参加班级早训活动扣10元。
3、责任意识考核
(1)、参加班级活动态度不认真影响班级成绩扣10元。
(2)、不认真完成学校、班级安排的工作,扣10元。
4、学生虚拟工资扣除达200元的给予警告处分,以后每再扣200元处分升一级,扣除的工资不能和奖励的工资抵消。处分级别分别为:警告、记过、开除学籍留校察看、开除。学生虚拟工资扣除工作由任课教师、班主任、政教处管理人员、值日教师,根据管理条例实施,每周学生的工资扣除情况由各班主任周末汇总,报专业科副科长处,虚拟工资扣除达到200元及以上者应及时报到政教处,由政教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5、对于学生严重违纪行为,可由政教处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。
6、虚拟工资增加情况:获得各项奖励可按照获奖级别给予虚拟工资增加:
(1)、获校级各项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100元。
(2)、获彭州市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200元。
(3)、获成都市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300元。
(4)、获四川省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400元。
(5)、获国家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600元。
(6)、学生参与文明班级建设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星级文明寝室评比、好人好事等取得较好成绩,班主任可视具体情况每项最多奖励20元。
(7)、学生每学期的虚拟工资汇总后进行排名,再根据排名的情况对该学生进行期末德育量化等级评定,其中优秀的占30%,合格的占60%,不合格的占10%。由安保科安排专人在期末结束后的10天之内,将每名学生的期末德育量化等级录入学校数字管理平台。学生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,或达到条件需要撤销处分的,应按照要求完善相应手续,由安保科每月末汇总后再录入学校数字管理平台。